邵东市文化馆免费开放的实施办法
邵东市文化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免费开放惠民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邵东市文化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免费开放的服务对象:社会全体公民,及未成年少年儿童。
二、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5—17:30。法定节假日预约。
三、免费开放场地:根据现有设施和场地暂开放音乐室、多功能排练室、舞蹈室、琴房、美术室、多媒体室等场所。
四、免费开放项目:
1、艺术培训:中老年舞蹈班(定期)、中老年音乐班(定期)、中老年书法班(不定期)、少儿美术班(每周三下午)、少儿舞蹈班(每周三下午)、少儿音乐班(每周三下午)、摄影班(定期)、电子琴班(定期)、诗联班(定期)、二胡班(定期)、太极拳班(定期)。
2、群文、辅导:广场文化辅导、乡镇文化站辅导、企事业单位文艺辅导、军营和学校文艺辅导、文艺创作辅导。
3、群星讲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讲座、书法美术知识讲座、摄影知识讲座等。
五、服务约定:
1、参加各项活动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尊重群众文化活动的多样性,从艺术活动、艺术培训等活动中选择好自己乐于参与的活动,做到不影响他人。
2、参与活动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携带者入馆;
3、请勿携带宠物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进入相关活动场所。
4、酗酒及精神性疾病患者谢绝入馆。
5、在活动场所内请勿吸烟,请勿喧哗、追跑打闹、攀爬躺卧。
6、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讲究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爱护公共服务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办法由本馆负责解释,适用于免费开放初期各项工作的管理与实施,本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限。
七、本办法自2011年9月21日起施行
邵东市文化馆
2011年8月21日
201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