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欢乐潇湘”邵东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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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欢乐潇湘”邵东市群众
美术、书法、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党(工)委,县直各机关及省、市属驻邵各单位党组(委)、县各文艺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巩固和拓展“欢乐潇湘”群众文化品牌,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邵宣通[2015]12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欢乐潇湘”邵东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7月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三、活动内容
以“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创作评奖,组织县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4月至5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县直机关、乡镇办场层层发动,召开各文艺协会馆团站负责人会议,动员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
2、初赛。6月下旬为县里初赛阶段。届时,活动组委会聘请省市专家担任评委,每个门类评选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6件、优秀奖10件,对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200元。7月上中旬,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装裱、展览,7月下旬从获奖作品中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2件参加全市复赛。
3、复赛。8月中下旬,市里组织对各县市区遴选申报的作品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颁发获奖证书;9月上旬,在市美术馆举办全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在全市美术、书法、摄影获奖作品中各精选15件参加全省决赛。
4、决赛。9月中下旬,省里组织评选,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一等奖2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9月底,在长沙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湖南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同时在红网举办网络展览。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颁发获奖证书。
五、组织机构
成立“欢乐潇湘”邵东市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
主 任:傅丽华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刘俭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
赵检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秋兵 县文广新局局长、党组书记
林 祎 县文联主席、党组书记
成 员:杨君华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郑学志 县文联副主席
王梅淑 县委宣传部理教组长
罗 平 县书协主席
黄一骏 县摄影协会主席
周美彦 市文化馆副馆长
李小鸿 县美协常务副主席
办公室设县文广新局,由杨君华任办公室主任,郑学志、王梅淑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市文化馆、县美协、县书协、县摄影协会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六、参赛对象
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广新局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业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活动,其他人员均可参赛。
七、作品时限
2015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
八、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于6月20日前报送到县委办公大楼12楼县文联1224办公室,并填写好相应表格。截稿日期为6月20日下午5:30。作品报送联系人:郑学志,联系电话15377398179;杨君华,联系电话13807392188;周美彦,联系电话1370392598。
九、作品类别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国、插图、漆画)。
2、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
3、摄影(相机、手机拍摄不限)。
十、作品要求
(一)美术
1、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
2、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二)书法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
2、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
3、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30-60平方厘米以内。
(三)摄影
1、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投稿(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
2、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3、摄影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作品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4、参赛作品可做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改变原始影像。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予参赛。
5、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包含EXIF数据有高精度图片(相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在800万以上,手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500以上)发给主办方。
十一、布展作品装裱要求
1、美术除雕塑以外,装裱均为板式、框式,请勿装裱成轴,镜框勿用玻璃。各画种装裱后尺寸均应在200×200厘米以内。
2、毛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2.4米,硬笔书法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1.6米。装裱色统一为乳白色相关材料,无需嵌其他颜色线条。
中共邵东市委宣传部 邵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邵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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